地铁灯箱医疗广告不合规 罚款100万元
2017/9/21 0:00:00来源:快印客作者:快印客
【快印客导读】西安某公司三次与西安三秦医院签订地铁媒体广告发布合同,在地铁一号线发布站台灯箱广告共计190块,发布周期为21周,广告宣传语为“三秦医院妇科专业,陕西省女性健康援助基地”,但是医疗广告图样内容与经审查批准的医疗广告成品样件(户外)内容不符。严重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。
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情节下达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:责令该公司停止违法广告发布行为,并做出没收广告费用50万元,并处广告费用1倍罚款50万元,罚款合计100万元!
新广告法对医药、保健品、婴儿食品、农资、烟草、酒类、教育培训、投资、房地产等行业的广告内容进行了特别规制,这些行业广告将受到更多的限制。特别是医疗广告受影响最大!所有各位广告人同行在做医疗广告图样和用语要注意。
关键词:
医疗广告不合规 灯箱广告